关于开展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2024年度立项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5-09-19


各课题负责人:
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(以下简称“基地”)课题的过程管理,全面掌握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、阶段性成果,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课题研究目标如期实现并取得高质量成果,根据《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基地决定对2024年度立项的课题进行中期评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对象

2024年度获基地批准立项的所有课题(名单详见附件1)。

二、评估内容

研究进度:对照课题任务书/合同书规定的研究计划、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,检查实际研究工作的推进情况。

阶段性成果:评估已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研究成果(如数据分析报告、实验记录、论文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会议报告等)的质量、水平及与预期目标的吻合度。

存在问题与下一步计划:分析当前研究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,提出解决方案;梳理当前经费使用情况,明确是否存在缺口;提出下一阶段的研究重点、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。

三、工作安排与要求

材料提交:

各课题负责人需认真填写《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课题中期报告》(模板见附件2)。

同时提交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(如论文首页、录用通知、专利申请书、报告摘要等)的电子版。

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10月13日(星期一)18:00前发送至基地邮箱:cskgybh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2024年度课题中期评估-课题编号-负责人姓名”。

纸质材料暂不需提交,如有需要另行通知。

四、评估安排:

基地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提交的中期进展报告进行评议。

五、评估结果处理

中期评估结果将分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合格”、“限期整改”四个等级。基地将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后续工作意见:

评估结果为“优秀”和“良好”的课题,按原计划继续支持。

评估结果为“合格”的课题,需根据专家意见调整研究方案,加强研究力度。

评估结果为“限期整改”的课题,须在规定时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,基地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拨付后续经费。


请各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中期评估工作,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,切实推进课题研究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

2024年度课题立项名单(附件1)

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课题中期报告模板(附件2)


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执行室

2025919







附件2-课题中期报告模板.docx

附件1-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2024年度立项课题名单.docx